【旷工自动离职通告】尊敬的全体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员工旷工及自动离职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关于旷工的界定
员工在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连续三天及以上未到岗工作,即视为旷工。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出勤的员工,应提前通过书面或公司指定渠道提交请假申请,并经直属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
二、关于自动离职的认定
员工在未向公司提出正式离职申请、未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七个工作日,公司将视其为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员工将不再享受公司提供的任何福利待遇,并可能影响其未来在行业内的职业发展。
三、相关处理措施
对于被认定为旷工或自动离职的员工,公司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公司将保留追究其因擅自离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权利。
四、温馨提示
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始终重视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每位员工能够以负责任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岗位和职责。
特此通告。
XX公司人力资源部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