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校校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日常管理。
2.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机制。
3.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师生员工及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全体教职员工应自觉遵守并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管理职责
1.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
2. 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与检查。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及时上报安全隐患。
4. 教师应履行安全教育职责,关注学生行为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
1. 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演练,包括防火、防震、防暴等突发事件应对演练。
3. 对新入职教职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针对不同年级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课程,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校园安全管理措施
1. 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2. 定期检查校园内各类设施设备,如门窗、楼梯、电器、消防器材等,确保其安全运行。
3. 建立健全校园监控系统,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做到实时监控、及时预警。
4. 对学生携带的物品进行必要检查,防止危险品进入校园。
5. 加强食堂卫生管理,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加工过程规范、餐具清洁消毒到位。
五、突发事件处置
1. 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处置流程。
2. 发生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组织疏散、救治和信息通报。
3. 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事件情况,接受指导和监督。
4. 事件处理结束后,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
六、安全考核与奖惩
1. 将安全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将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和学校实际需要适时修订完善。
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