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媒体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为全面提升海门日报社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力,结合报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海门日报社绩效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科学、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估体系,推动报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实现组织目标与个人成长的双赢。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海门日报社全体在职员工,包括编辑、记者、行政、技术等各类岗位人员。
2. 绩效管理是报社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员工的日常工作中,旨在提升整体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评优、奖惩、培训等重要依据。
二、绩效管理原则
1. 公平公正:确保绩效评价标准统一、过程公开、结果透明。
2. 客观真实:以实际工作成果和表现为基础,避免主观臆断。
3. 动态调整:根据报社发展需要和员工岗位变化,适时优化绩效指标和评估方式。
4. 激励导向:通过绩效激励机制,引导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与工作水平。
三、绩效考核内容与指标
1. 工作业绩:包括新闻采编质量、稿件数量、栏目建设、专题策划等方面的表现。
2. 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团队协作、服从安排、遵守规章制度等。
3. 工作能力:包括专业技能、创新意识、问题解决能力等。
4. 综合素质:包括沟通协调能力、职业道德、学习能力等。
四、绩效考核周期与方式
1. 考核周期分为月度、季度和年度三种形式,具体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确定。
2. 考核方式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包括自我评价、上级评价、同事互评及第三方反馈等。
3. 对于重点岗位或关键项目,可设立专项考核机制,确保绩效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绩效结果应用
1.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薪酬调整、奖金发放、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2. 对于连续考核优秀的员工,优先考虑推荐参加培训、外出学习或参与重要项目。
3. 对于绩效不达标或存在严重问题的员工,将进行绩效面谈,并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可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海门日报社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实施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制度,海门日报社将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效能,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动报社在新时代媒体环境中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