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政值班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日常管理,确保校园安全与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规范行政人员在非工作时间的职责履行,特制定本《学校行政值班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工作内容及管理要求,提升学校整体运行效率与应急处理能力。
一、值班目的
行政值班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在非教学时段对校园进行巡查、监督和协调各类突发事件。通过值班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
二、值班安排
1. 值班时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值班分为白天值班与夜间值班两种形式。白天值班一般安排在上午8:00至下午17:00之间;夜间值班则从17:00至次日早上8:00。
2. 值班人员:由学校行政管理人员轮流担任,包括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值班人员需提前做好交接准备,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3. 值班表制定: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制定并公布值班表,确保每位行政人员知晓自己的值班时间和任务。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值班,须提前报备并安排替班人员。
三、值班职责
1. 巡查校园:按时对教学楼、宿舍区、食堂、操场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水电设施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关闭等。
2. 应急处理:遇到突发情况(如学生受伤、设备故障、火灾隐患等),应及时采取措施,并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领导,必要时联系公安、医疗等部门协助处理。
3. 信息记录: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详细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处理过程及结果,确保信息可追溯。
4. 协调沟通:保持与各科室、班主任、保安等人员的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传达学校通知和指示。
四、值班纪律
1.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无故缺岗、迟到或早退。
2. 值班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接收和处理紧急事务。
3. 不得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严禁酒后值班。
4. 对于因失职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值班考核
学校将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考核内容包括值班记录完整性、应急处理能力、工作态度等。对于表现优秀的值班人员,给予适当表彰;对于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处罚。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各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执行本制度,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通过实施本制度,学校将进一步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师生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的学习与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