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及1996)】为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完善与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发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规定旨在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职责、档案内容、转递流程及使用权限等关键环节,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与安全。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严格落实相关规定,防止档案遗失、泄露或被非法利用。
在实施过程中,各级人事部门需加强对流动人员档案的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档案信息数据库,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时,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确保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此外,各单位在接收、保管和转递流动人员档案时,应严格遵守操作流程,确保档案流转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为人才合理流动和人事制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