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人民政府令(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桐乡市人民政府发布《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自即日起施行。
本办法旨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范围、程序、方式和责任,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治理水平。
在实施过程中,桐乡市政府将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洁”的原则,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政策解读、财政预算、项目进展、民生服务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同时,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公众诉求表达路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此外,桐乡市还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功能,提升信息传播效率和用户体验。通过定期开展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下一步,桐乡市将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改革,强化监督问责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为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