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本市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城市居民的居住品质,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结合当前住房发展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通知。
一、强化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本市将继续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廉租住房等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重点加强对新市民、青年人及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支持,确保“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各相关单位应加快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房源供应稳定。
二、规范商品房市场秩序
为进一步遏制投机炒作行为,维护市场公平有序,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销售人员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限购、限贷等政策,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同时,鼓励开发商推出更多符合刚需和改善型需求的优质住宅产品。
三、推进旧区改造与城市更新
按照“人民城市”理念,本市将持续推进旧区改造和城市更新工作。重点推进历史风貌保护区域、老旧住宅小区以及城中村的改造升级,提升城市功能与人居环境。在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居民意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加强住房信息管理与服务
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住房数据平台建设,实现住房信息的互联互通与动态管理。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
五、加大政策宣传与引导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住房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增强社会公众对住房保障政策的理解与支持。同时,积极引导居民合理选择住房,形成良好的市场预期和社会氛围。
请各区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动本市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