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企业或组织内部的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现金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现金收支的部门及人员,旨在通过制度化的管理手段,提升财务运作效率,防范资金风险。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现金收付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经营中的现金收入、支出、库存管理、报销流程等。所有员工在进行与现金相关的操作时,均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二、现金使用原则
1. 合规性原则:所有现金收支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
2. 真实性原则:现金交易应基于真实、合法的业务背景,严禁虚构交易或虚开发票。
3. 安全性原则:现金存放和使用过程中,应确保其安全,防止丢失、被盗或被挪用。
4. 及时性原则:现金收支应及时入账,不得拖延或隐瞒。
三、现金收支管理
1. 收入管理
所有现金收入应在当日完成清点、登记,并按规定上交财务部门。严禁个人私自保管或挪用现金。对于大额现金收入,应立即存入公司指定账户。
2. 支出管理
现金支出需经审批后方可执行。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现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支出合理、合规。任何未经授权的现金支付行为均属违规。
3. 库存管理
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控制现金库存,避免过多积压。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四、现金报销制度
1. 员工因公产生的费用,如差旅费、办公用品采购等,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申请报销。
2. 报销单据必须真实、完整,包括发票、收据、审批单等相关凭证。
3. 财务部门在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现金支付手续。
五、责任与监督
1. 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现金管理负直接责任,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2. 财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并上报。
3.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
六、附则
1.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通过严格执行本《现金管理规定》,有助于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保障资金安全,为企业稳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