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政策,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机构宗旨
本机构以“尊重儿童、关爱成长”为核心理念,致力于为0-6岁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科学、系统的早期教育服务。通过多元化的课程设置和丰富的活动安排,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其全面和谐发展。
二、机构性质与目标
本机构为非营利性教育组织,依法登记注册,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管理。其主要目标是:构建家园共育平台,提升保教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专业素养;优化办园环境,营造温馨氛围;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服务社会家庭。
三、组织架构与管理机制
1. 本机构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发展规划、财务预算、重大事项决策等。
2. 设立园务委员会,由园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负责日常管理与教育教学工作的协调与监督。
3. 园长全面负责机构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四、教育教学管理
1. 教育教学应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注重个体差异,实施因材施教。
2. 建立科学的课程体系,涵盖语言、数学、艺术、体育、社会等领域,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3. 定期开展教研活动,组织教师培训,提升专业能力与教学水平。
4. 注重家园合作,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家长会,听取家长意见与建议。
五、安全管理与卫生保健
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门禁、接送、消防、食品等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幼儿人身安全。
2. 配备专职保健医生,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做好传染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
3. 保持园内环境卫生整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幼儿饮食安全与营养均衡。
六、教职工管理
1. 教职工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幼教事业。
2. 建立完善的考核与激励机制,鼓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与业务能力。
3. 加强师德建设,倡导爱岗敬业、关爱幼儿、团结协作的良好风尚。
七、经费管理与使用
1. 机构经费来源包括学费收入、政府补助、社会捐赠等,坚持专款专用原则。
2.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理事会、家长及相关部门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3. 所有支出需符合国家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高效。
八、附则
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机构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通过本章程的实施,本机构将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提升办园水平,努力打造一所让家长放心、孩子开心、社会满意的优质学前教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