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本责任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各相关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人人有责,确保施工全过程安全可控。
一、责任主体明确
1. 建设单位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 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3. 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二、安全管理制度
1.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区域应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 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规范使用机械设备和工具,严禁无证操作和超负荷运行。
4. 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动火作业等高风险环节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
1. 各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3. 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进行调查处理。
四、奖惩机制
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附则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相关单位应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
签字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施工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监理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