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农场的现代化发展,促进资源共享与互利共赢,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合伙经营农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 甲方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部分农业设施作为出资,乙方以其技术、管理经验及市场资源作为出资,共同经营农场。
2. 双方按照约定比例分配利润,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五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作协议。
三、权利与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土地和必要的农业基础设施,确保农场正常运营所需的环境条件。
2. 乙方负责农场的技术指导、生产管理和市场销售工作,保证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3. 双方应定期召开会议,沟通合作进展,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四、收益分配
1. 农场每年的净利润将按照甲乙双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2. 若出现亏损,则由双方根据投资比例共同承担。
五、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双方关于合伙经营农场的基本约定,希望在未来能够携手共进,实现双赢目标!
(注:上述内容仅为示例性质,具体条款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