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背景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为了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特制定本《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党组)的主要责任
1. 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 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3. 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增强纪律意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4. 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二、纪委(纪检组)的主要职责
1. 履行监督专责:监督同级党委(党组)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 协助党委推进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实施,提出意见建议。
3.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尊严。
4. 推动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1. 严格自律: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2. 管好身边人:对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严格要求,防止其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3. 积极参与:主动参加各类党风廉政建设活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
1. 各级政府机关应当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技术支持。
2. 新闻媒体应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宣传正面典型事迹,揭露腐败问题线索,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 公民个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举报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总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旨在通过明确各方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