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特制定本《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的实施旨在规范学分制下的学生管理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与教学质量的提升。
一、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学分制管理。所有在校学生均需遵守此规定。
第二条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鼓励创新思维,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发展路径。
二、课程修读与学分认定
第三条 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及职业规划选择课程进行修读,但必须满足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第四条 每门课程的学分数由课程性质、难度等因素决定,具体标准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第五条 学生可通过自学或参加考试等方式获得非课堂学习的学分,但需经过学院审核批准。
三、学籍管理
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学风,积极参与各类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第七条 学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可申请延期毕业,但最长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年限。
四、成绩考核与奖惩机制
第八条 成绩考核采用百分制和等级制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由教务处另行公布。
第九条 对于表现优异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违反校纪校规者,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五、附则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关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学生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概述。希望每位同学都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大学期间充实自我,成长为国家和社会需要的人才。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向所在学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