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归属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职工和合同制员工。
第三条 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安排员工年休假,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应有的休息权利。
第二章 年休假的申请与审批
第四条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有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依据员工累计工作年限确定:
(一)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享受5天年假;
(二)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受10天年假;
(三)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每年可享受15天年假。
第五条 员工需提前两周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或电子版年休假申请,并填写《年休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六条 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时间,尽量满足员工的需求,但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 若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员工休完当年年假,公司将在次年第一季度内安排补休;如仍无法安排,则按国家规定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第三章 年休假待遇
第八条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和其他福利。
第九条 员工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岗位时,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核实后可适当延长假期。
第十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擅自离岗或逾期不归者,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各部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并定期对各部门的年休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 员工有权就年休假事宜向人力资源部投诉或申诉,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投诉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于年休假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规定,我们希望每位员工都能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同时也请各位同事相互理解和支持,在保证个人权益的同时兼顾团队的整体利益。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愉快的工作环境!
请注意,上述文件仅为示例性质,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