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试点探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度体系,实现“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上课即上岗”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在实施过程中,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实施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形成协同育人机制。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重点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求、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试点范围与对象
试点范围涵盖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优先选择与地方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领域。试点对象主要包括职业院校在校学生、企业新入职员工以及有意愿接受职业教育的社会人员。
三、主要任务
1. 构建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在人才培养、课程开发、教学实施、质量评价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2.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双导师”制度,由企业技术骨干和学校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学习与实践;推行“工学交替”教学组织形式,增强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3. 完善教学管理体系。建立符合现代学徒制特点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标准,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确保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4. 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政策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资源配置。
2.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教育、人社、财政、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3. 推动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现代学徒制的意义和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五、预期成效
通过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力争在三年内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为全国范围内推广现代学徒制提供实践依据和制度支撑,助力我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有关单位应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