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管理条例终稿】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工作,提升学生综合实践能力与学术素养,确保毕业设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教学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郑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管理条例》。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各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工作。
一、毕业设计的基本要求
1. 毕业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的重要环节,应体现学生在专业领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
2. 毕业设计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鼓励结合社会热点、行业需求和科研课题进行选题。
3. 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设计,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严禁弄虚作假。
二、组织与管理职责
1. 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设计工作的统筹管理,制定相关制度,监督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 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的组织、实施与质量监控,安排指导教师,审核选题,组织中期检查和答辩工作。
3. 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熟悉本专业领域,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指导经验,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定期与学生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指导。
三、毕业设计流程
1. 选题阶段:学生在导师指导下确定选题,提交选题报告,经学院审批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2. 开题报告:学生撰写开题报告,内容包括研究背景、目的、意义、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等,由指导教师审核并签字确认。
3. 设计与写作阶段:学生按照计划开展研究,撰写论文,期间需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进展,接受中期检查。
4. 答辩与评审:毕业设计完成后,由学院组织答辩小组进行评审,答辩成绩作为最终评定依据。
5. 成果归档:毕业设计材料须按学校规定整理归档,作为教学档案保存。
四、质量监控与评价
1. 学校将定期对毕业设计质量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选题合理性、过程规范性、成果真实性及答辩表现。
2. 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毕业设计,将责令整改或重新撰写,情节严重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 鼓励优秀毕业设计参与校级或省级评优活动,对表现突出的学生和指导教师给予表彰。
五、附则
1. 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 各学院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3.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
郑州科技学院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