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的使用与管理,提升校园信息化管理水平,保障学生权益,促进教育服务的高效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市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包括公立和民办学校)的学生卡管理工作。学生卡作为学生身份识别的重要载体,涵盖学籍信息、课程安排、校园消费、图书借阅等多项功能,是实现智慧校园建设的重要基础。
一、学生卡的申领与发放
学生卡由学校统一组织申领,学生本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入学证明材料。学校应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学生卡的制作与发放工作,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对于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领取的学生,应妥善安排补办流程,避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
二、学生卡的使用与管理
学生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冒用或伪造。学校应建立完善的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卡在校园内的各项功能权限,如进出校门、食堂消费、图书馆借阅等。同时,应加强对学生卡使用的安全教育,防止信息泄露或被非法利用。
三、学生卡的变更与注销
学生卡信息发生变动时(如姓名、班级、联系方式等),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变更。学生毕业、转学或退学后,应按规定办理学生卡的注销手续,确保数据安全与系统整洁。
四、学生卡的维护与更新
学校应定期对学生卡系统进行维护与升级,确保其运行稳定、功能完善。同时,应建立学生卡使用反馈机制,收集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服务内容与管理方式。
五、监督与责任
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生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学校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确保学生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各学校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学生卡管理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地推进。
通过本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北京市中小学教育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进程,为广大学生营造更加便捷、安全的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