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膳委会工作章程】为规范幼儿园膳食管理工作,保障幼儿饮食安全、营养均衡,促进家园共育,特制定本《幼儿园膳食管理委员会工作章程》。本章程旨在明确膳委会的职责、组织结构及运行机制,确保膳食管理工作科学、有序、透明地开展。
一、膳委会的性质与宗旨
幼儿园膳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膳委会”)是由园方、家长代表、保健教师及厨师代表共同组成的协作机构。其宗旨是加强幼儿园与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升幼儿膳食质量,保障幼儿健康成长。
二、膳委会的组成
1. 园方代表:由幼儿园园长或后勤负责人担任。
2. 家长代表:由各班家长推选产生,每班一名,任期一年,可连任。
3. 保健教师:负责幼儿营养健康方面的专业指导。
4. 厨师代表:由食堂管理人员或主厨担任,负责日常膳食的制作与管理。
三、膳委会的主要职责
1. 参与制定和修订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及食谱安排。
2. 对幼儿园每日膳食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达标。
3. 收集家长对幼儿膳食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园方反馈。
4.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膳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5. 协助幼儿园开展营养教育活动,增强幼儿及家长的健康饮食意识。
四、膳委会的工作制度
1. 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正式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专题会议。
2. 会议由园方主持,会议内容应有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3. 膳委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需提前请假并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4. 膳委会意见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园方,园方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和处理。
五、膳委会的运作原则
1. 公平公正:所有成员在参与决策过程中应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
2. 民主协商:重大事项应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尊重多数意见。
3. 信息透明:定期向家长公布膳食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 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幼儿园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六、附则
1. 本章程经幼儿园行政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2.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幼儿园膳委会所有。
3. 根据实际情况,可对本章程进行适当修改,修改须经膳委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
通过本章程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幼儿园膳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为幼儿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温馨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