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卫生局关于转发《综合医院眼科、(耳鼻喉科和皮肤科基本)】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综合医院眼科、耳鼻喉科及皮肤科的建设与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发布的《综合医院眼科、耳鼻喉科和皮肤科基本标准》,遵义市卫生局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
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眼科、耳鼻喉科和皮肤科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把文件精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各单位应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学习标准内容,明确岗位职责和技术规范,确保各项诊疗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对照标准,全面自查整改
各医院要以此次转发文件为契机,对照《综合医院眼科、耳鼻喉科和皮肤科基本标准》逐项检查本单位相关科室的设置、人员配备、设备配置、技术能力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断提升专科服务能力。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水平
各医疗机构应加大对眼科、耳鼻喉科和皮肤科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力度,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落实到位
市卫生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对各医院眼科、耳鼻喉科和皮肤科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标准执行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请各单位于收到本通知后,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市卫生局备案。
特此通知。
遵义市卫生局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