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是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孟子的一篇经典散文,出自《孟子·告子上》。文章通过“舍鱼而取熊掌”的比喻,引出“舍生而取义”的观点,阐述了生命与道义之间的关系,强调人应当在关键时刻选择正义、仁德,而非苟且偷生。
一、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二、翻译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我就舍弃鱼而选择熊掌。生命是我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我就舍弃生命而选择道义。
生命固然我想要,但还有比生命更可贵的东西,所以我不会为了生存而做不正当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可恶的事情,所以我不会因为害怕死亡而逃避责任。
如果人们所追求的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保命的方法,都会被采用;如果人们所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凡是能够避免死亡的手段,都会被使用。
然而,正因为如此,有些人虽然可以活命却不去做,有些人虽然可以避祸却不去做。这说明,确实有比生命更珍贵的东西,也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情。不只是贤人才有这种心志,每个人都有,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它罢了。
三、注释
- 鱼:比喻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利益或欲望。
- 熊掌:象征更高层次的价值或道德追求。
- 舍生取义:在生命和道义之间,选择后者,体现儒家重义轻生的思想。
- 苟得:指不正当的获取方式。
- 辟:通“避”,躲避。
- 所欲有甚于生者:有比生命更值得追求的东西,如道义、人格等。
- 所恶有甚于死者:有比死亡更令人憎恶的事情,如背叛、无耻等。
- 贤者:有德行的人,能坚守内心的道义。
四、赏析与启示
《鱼我所欲也》虽短小精悍,却蕴含深刻哲理。孟子以日常生活中的选择为引子,层层递进地揭示人性中对道义的追求。他指出,人并非只求生而怕死,而是有更高的精神追求。这种思想不仅体现了儒家“仁义礼智信”的核心价值观,也为后世树立了崇高的道德标准。
在现代社会,面对诱惑与挑战,我们同样需要思考:在利益与原则之间,在安逸与责任之间,我们是否还能坚守内心的道义?孟子的这一观点,至今仍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五、结语
《鱼我所欲也》不仅是古代哲学的经典之作,更是现代人修身立德的重要参考。它提醒我们:真正的价值不在于物质的满足,而在于精神的高尚与道德的坚持。愿我们都能在人生的抉择中,做出无愧于心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