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校园环境,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提升校园整体形象,特制定本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学区、生活区、办公区及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与维护工作。
一、管理原则
1. 全员参与:全体师生应树立“校园是我家,清洁靠大家”的理念,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的维护与监督。
2. 责任到人:各班级、部门、宿舍等须明确卫生责任人,落实日常清扫和检查任务。
3. 定期检查:学校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 奖惩分明:对在环境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二、卫生标准与要求
1. 教室卫生
- 每日至少清扫一次,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桌椅整齐有序。
- 黑板及时擦拭,讲台无灰尘。
- 窗户明亮,墙面无污迹,垃圾每日清理。
2. 宿舍卫生
- 床铺整洁,衣物摆放有序,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 卫生间、洗漱间保持清洁,无异味。
- 宿舍内不堆放杂物,物品分类存放。
3. 公共区域卫生
- 走廊、楼梯、操场等公共场所应保持干净,无纸屑、烟头、果皮等垃圾。
- 垃圾桶定时清理,防止污水外溢。
- 食堂、图书馆、实验楼等重点区域需加强保洁频率。
三、卫生管理职责
1. 学生处/德育处:负责制定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卫生评比和检查,协调各班级开展卫生工作。
2. 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校园基础设施维护、垃圾清运、绿化养护等工作。
3. 各班级/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区域的日常卫生管理,落实卫生值日制度,督促学生遵守卫生规范。
4. 学生干部:协助老师开展卫生检查,监督同学行为,倡导良好卫生习惯。
四、卫生检查与评比
1. 学校设立“文明卫生班级”、“优秀宿舍”等评比项目,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评定。
2. 检查内容包括:地面清洁度、物品摆放、垃圾处理、卫生死角等。
3. 评比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在学校公告栏中公布。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各班级、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通过严格执行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师生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美丽、健康、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