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现为XX单位在职员工。为便于个人人事档案的完善及后续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此出具本证明,以证实本人在基层岗位的工作经历情况。
本人自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期间,在XX市/县(具体地点)的XX单位(如: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等)从事基层相关工作,主要负责XX(如:政策宣传、群众接待、信息录入、民生服务、项目协调等)。在此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与公共服务,深入一线了解民情民意,协助完成多项重点工作任务,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提升了自身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实际操作能力。
该段工作经历真实有效,如有需要,可提供相关单位的书面证明或联系人信息进行核实。特此证明。
证明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本证明仅用于个人档案及相关事务办理,不得用于其他非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