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内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青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严格执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请示报告范围
各学校及直属单位需对涉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事项进行严格请示报告。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 涉及重大政策调整或改革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 学校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及资金使用情况;
- 教职工队伍的重大变动,如招聘、调动、职称评定等;
- 校园安全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理进展。
二、完善请示报告流程
为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各学校应建立健全请示报告机制。具体要求如下:
- 对于一般性事项,需提前至少一周提交书面申请至教育局办公室;
- 遇到紧急情况时,可先通过电话或其他即时通讯工具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随后补交正式材料;
- 所有上报材料必须真实客观,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执行好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教育局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对未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营造良好氛围
希望广大教职工能够积极参与进来,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同时鼓励大家积极建言献策,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教育局办公室咨询。
特此通知!
青州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