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浙江师范大学于2019年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本章程旨在规范招生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地选拔优秀人才。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 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2. 在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3. 具有其他特殊才能或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今年我校将面向全省开放多个本科专业进行“三位一体”招生,具体包括师范类、非师范类等多个类别。详细的专业设置和招生人数请参阅官方发布的招生简章。
三、报名程序
1. 网上注册:符合条件的学生需登录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完成个人信息填写。
2. 提交材料: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3. 资格审核:学校组织专家团队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定入围面试名单。
四、考核方式
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将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测评,主要包括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侧重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面试则注重评估其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五、录取规则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含高考成绩、校测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出现同分情况,则优先考虑校测成绩较高的考生;如仍无法区分,则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六、监督机制
为保证整个招生过程公开透明,我校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咨询与反馈。同时,欢迎广大师生参与监督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风气。
七、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XXX-XXXX-XXXX;邮箱:zsb@zjnu.edu.cn。
八、附则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师范大学所有。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学校官网公告。
浙江师范大学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希望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模式吸引更多志存高远、勇于创新的年轻人加入我们这个大家庭。让我们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注:以上内容仅为示例性质,实际章程应以浙江师范大学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