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细则》。该细则旨在明确教师在日常工作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并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一、基本原则
1. 以德为先:将师德建设放在首位,强调教师的思想品德修养。
2. 公平公正:考核过程公开透明,确保每位教师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
3. 注重实效:考核结果与实际工作表现挂钩,避免形式化操作。
二、考核内容
(一)职业道德
- 热爱幼教事业,尊重幼儿人格,不得歧视或侮辱学生。
- 遵守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 廉洁从教,拒绝接受家长赠送的礼物或宴请。
(二)教育教学能力
- 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 关注每一位孩子的成长需求,因材施教。
- 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激发孩子学习兴趣。
(三)团队合作精神
- 主动配合同事完成各项任务,共同维护集体荣誉。
- 尊重领导安排,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 在遇到困难时能够互相帮助,形成良好互助氛围。
三、考核方式
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
- 定量部分包括考勤记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 定性部分则由同事互评、家长反馈以及园长观察综合得出。
四、奖惩措施
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严重违反师德行为者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鼓励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自我提升计划,共同推动幼儿园整体教学质量的进步。
结语
希望通过实施这一系列规章制度,能够让每位老师都能成为孩子们心目中的好榜样,在平凡岗位上绽放出不平凡的光芒!让我们携手努力,为下一代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吧!
以上即为《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细则》的主要框架内容,希望能为广大幼教工作者提供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