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辽宁省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具体实施细则。
一、调整范围与对象
此次调整覆盖范围包括: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高龄退休人员及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将给予额外倾斜支持。
二、调整办法
1.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金额的基本养老金;
2. 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相应数额;
3. 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实行差别化待遇提升措施。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养老金调整所需资金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各级政府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筹集并拨付相关款项,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实施时间表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并力争在7月底前完成所有调整工作,让广大退休人员能够尽早享受到政策红利。
五、其他注意事项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详细介绍此次调整的具体内容及其意义;同时,要密切关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综上所述,《辽宁省增加养老金细则》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我们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美好愿景!